小编:这只是一审的判决而已,台湾的审判还要到三审才会定谳!😓
最令人傻眼的是,对于这种手段异常殘酷,罪無可逭的案件,台湾的法官最终还可能会用“可教化”改判无期徒刑。😠
台湾长荣大学大马籍女学生锺筱玲于2020年10月,独自从学校返回住处时,遭凶手梁育志掳走,性侵杀害后弃尸山区。台湾桥头地方法院周五(18日)上午10时宣判梁育志死刑。
中央社报道,桥头地方法院今年1月17日开庭审理言词辩论终结,周五在刑事大法庭开庭宣判,梁育志因性侵未遂、性侵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终身公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道,梁育志在庭讯时承认性侵锺筱玲,但辩称原本无杀人灭口,只是“过失致死”女死者。
而梁父曾向媒体表示,梁育志在押期间曾写信回家,表示自己认同“以命偿命”,但害怕被押送到国外受审。
桥头地院刑一庭长杨智守在宣判后召开记者会说明,此案量处死刑依据5大理由,分别为“预谋且有计划犯罪”、“犯罪手段残忍”、“犯后未见悔意”、“再犯机率高”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大”。
杨智守说,梁嫌在犯下此案前,随机掳人强制性交未遂后,便上网学习“上吊结”,准备预先结好的麻绳圈、望远镜等,返回原犯罪路段长期潜伏物色落单女大生伺机犯案,2案间隔长达逾1个月,足见他预谋有计划犯罪。
法院认为,梁男在审判期间矢口否认犯行,一再避重就轻,未见悔意;而他的再犯机率高,若判处无期徒刑,在他假释回归社会时犯案机率超过一半。
馬國女大生命案 梁育誌「無教化可能」一審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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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8, 2022
陳伯謙逃死因「可教化」 死者父慟:標準在哪?
台南女大生命案,凶嫌一審判死刑,不過,檢視近年重大命案,多起案件凶嫌都免死確定,其中,四年前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草原分屍案,表明「將來出獄要出書賺一桶金」的凶嫌陳伯謙,同樣逃死確定,因為法官認定「可教化」,這讓死者家屬高爸爸悲憤痛罵看不到司法正義,質疑「可教化的標準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