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是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统一考试的简称,英文名称为 Unified Examination Certificate,简称
UEC。董总负责为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举办高初中统一考试。独中教育课程与制度与马拉西亚政府中学的有稍微不同,其中独中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共六年。马来西亚政府中学不称初中或高中,一律称中一、中二、中三、中四和中五。如果小学生在小六检定考试
UPSR 中的国语不及格则需要进修预备班,才能升中一。
举办独中统考和统考的历史
在《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下,中学阶段只有“全部津贴中学”(“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和“独立中学”两种,其学生参加所规定的中学公共考试;不再有“局部津贴中学”。如果华文中学要获得全部津贴,就得改制为英文中学(“国民型中学”)。
1962年1月1日起,政府停止对不接受改制条件的局部津贴中学的津贴,这些中学与其他已独立且不获得政府津贴的中学,属于“独立中学”
(Independent Secondary
Schools)。该报告书指应允许“独立中学”继续成为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唯它们必须遵守法定要求,若不遵守则吊销学校注册。
那些拒绝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和后来在改制中学开办的独立班而延伸创办的华文中学,以及在1962年至1968年在砂拉越创办的华文中学,都没有获得政府的津贴,因此得独立自力更生,成为“华文独立中学”。有鉴于当时独立中学缺乏一项统一鉴定独中毕业生的水平考试,不利于独中毕业生升学。
1973年底,《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的发表为华文独立中学确立了正确的办学路线和方针,指明了华文独立中学发展的方向。董教总设立了董教总华文独立中学工委会,在工委会下设立了统一考试委员会。1974
年《统一课程及考试小组报告书》出炉,于是筹办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高中、初中统一考试正式从研拟过程进入执行阶段。
经过近一年紧锣密鼓的筹备,1975年正当第一届统考举办前夕,时任教育部长马哈迪突然召见董教总领袖,并指示停办统考。时任董总主席林晃昇表示举办统考并非几个人的事情,停办必须要向法律顾问咨询、开中委会议、各州要开会讨论等,要求给予2个月时间。
随之,董教总在1975年11月30日于雪华堂召开各州董联会、教师会、校友会代表、独中工委会、独中董事长及校长的联席会议,一致议决维持原定统考计划。第一届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高中、初中统一考试终于排除万难在1975年12月11日、12日以及15、16、17日如期顺利举办。
(摘自董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