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8, 2020

【馬來西亞華教常識】第七章:歷史事件


 1. 南洋大学(1953 年 – 1980年 )

1953年1月,新加坡福建会馆主席陈六使先生倡议,创立一所华文高等学府,为华校高中毕业生开辟深造管道,也为社会培养专才。此倡议获得新马华社热烈响应,并在马来亚中华商联会第6届常年大会上,获得通过。马华公会主席敦陈祯禄爵士与马来亚大学(现在的新加坡大学)副校长薛尼爵士,就“创办华文大学”议题进行空中辩论。陈爵士在辩论中强调创办华文中学为新马两地40万华校学生广开深造之门的重要性,突破各方异议。陈六使先生宣布新加坡福建会馆将位于星岛西端裕廊路的地皮,捐作校址。


同年2月,以陈六使为首的“大学筹备委员会”成立,大学定名为“南洋大学”,以纪念先辈南来开荒拓土的功劳,制定“南洋大学基金劝募纲要”,在新马各地展开筹款运动。4月,发表了《创立南洋大学宣言》,提出创校的4大宗旨:(一)为中学毕业生广开深造之门;(二)为中学培植师资;(三)为本邦造就专门人才;(四)为适应人口增加及社会经济发展之需求。另外,也申明南大应该涵盖2大特质:(一)沟通东西文化及(二)发展马来亚文化。


1956年3月15日,南洋大学举行开学典礼,1958年3月30日举行校舍落成典礼(这天定位南大校庆日),正式运作。南大成立不久,即面对学术水准被当局质疑的阻难。

1959年元月,为了获得颁授学位的法定权力,南大行政委员会与新加坡政府共同聘请以白里斯葛教授为首的评议委员会,为南大的行政与教育措施做审核。1960初,以魏雅聆医生为首的检讨委员会根据《白里斯葛报告书》,提出18项彻底改革南大的建议,其中以

(一)设立临时理事会,接受南大权力;

(二)解散现在的执行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

(三)制定修正法令,因南大法令中的许多缺点是由于南大在特殊情形下建立,于1953年按照有限公司组织而产生;

(四)解散南洋大学有限公司,这对南大后期发展影响最为深远。

 

1963年9月22日,新加坡政府宣布褫夺南大理事会主席陈六使先生的公民权,并派驻军警数度进入南大校园逮捕学生,后来还宣告禁止南大学生会机关报《大学论坛》等6种刊物出版。1964年6月5日,新加坡政府与南大理事会正式签订协议,南大主权易手。

1965年9月,《王庚武报告书》指出南大仅开放给华校毕业生深造,且造就只精通华文的毕业生,并不符合国家利益,故建议建立新学制及实行新课程,以便收容各源流教育出身的学生。1968年5月,新加坡政府正式承认南洋大学所授予的学位。1974年起,南大遵照新加坡政府“配合南大与新大统一招生原则”,停止在大马招考新生。持有剑桥高级中学会考证书,或剑桥普通教育证书的大马毕业生,可自行提出申请。1975年,新加坡教育部长李昭铭博士兼任南大校长,除了中华语文科目外,全部学科改为英文教学后,南大已经完全丧失其作为一所华文大学的特质。

1980年3月,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就南大师资缺乏,难以聘请资格高深的师资和越来越多学生进入新大而不愿进入南大的趋势两大理由,致函南大理事会建议两校合并。新马两地华社众情哗然。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发表文告表达坚决支持南大独立存在的立场,马来西亚工商文教界委派由马华工商联合会、槟威董联会、大马树胶总会、马来西亚董总、马来亚南大校友会等团体组成代表团,专赴新加坡了解详情,并表明支持南大继续存在的立场。

4月初,南大理事会接纳合并建议,改名为“新加坡国立大学”,其理工学院将设在南大校园,称为“南洋理工学院”。这所学院于1992年更名为“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大学于1980年8月16日,举行第21届毕业典礼,正式停办。 

2. 马六甲会谈(1955年)

鉴于教总提出的3 项原则: 

(一)各民族的教育一律享受平等的待遇;

(二)各民族的教育以母语母文为媒介及

(三)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不为联盟所欢迎。

因此,为了缓和华社对语文教育的要求,减少联盟在1955年的全国普选时所可能遭遇到的阻力,马华公会和巫统遂与董总和教总于1955年1月12日,在马六甲马华公会会长敦陈祯禄爵士的私邸举行华文教育会议。董教总代表以林连玉先生为首,华文联盟代表团则以联盟主席敦东姑阿都拉曼为首。

 


会谈的主要目的是拟订联盟竞选之有关教育纲领。双方在会谈中达致以下协议:(一)取消《1952年教育法令》,重新拟订对各族公平合理的教育政策;(二)对各华文中学的津贴金增加到100%(每名学生每年原为36元增至72元);(三)所有未享受津贴的华文小学班级一律获得津贴。

四大机构在会中达致共识如下:1955年华巫联盟领袖曾与华校董事及教师代表于马六甲举行会议,会议决定联盟之政策,将不摧残任何民族学校、语言及文化。至于华校教师方面,为了协助联盟取得胜利,进而落实其对华校的承诺,则同意暂时不提出华文应列为官方语文之要求。选举结果联盟(巫统、马华公会、国大党)取得压倒性胜利。不过,成功执政后的联盟政府却没有兑现在竞选宣言中对华文教育所许下的承诺,反而处心积虑阻挠华教的发展。

 

3. 火炬运动(1956年)

1956年8月28日至9月27日,教育部依据《拉萨报告书》的建议,在全马各地推行为期1个月的“火炬运动”,以登记4–7岁适龄入学的儿童,根据报读华校、巫校、英校或印校的人数,为各源流学校制定建设计划。


政府在事前只通知英文学校,且登记站大多数设在英校,登记人员完全选自英校和马来文学校教师,用意是希望使多数华人家长将子女送至英校就读,放弃华校。为抗议当局不以华校作为学童入学登记站,董总、教总及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以“华人子弟应读华文”的口号,组织工作队广泛宣传接受母语教育的意义,呼吁华裔家长登记把子女送进华校就读。

1956年9月27日登记截止时,根据统计,报读华校的华人子弟高达95%。因此,“火炬运动”反而变成促进华文教育发展的群众运动,奠定华文教育发展深固的基础。

4. 华文中学改制

1948年至1955年间,英国殖民地政府有意改变各母语源流教育的特质,进而建议以英文教育为主的学校体制。1952年,政府当局在各源流学校推行“薪津制”,给予津贴学校更多经济援助,同时下令学校把未享受津贴的班级分开注册,以方便教育部管制。这为日后政府对华文中学采取“个别击破,全面消灭”的策略,埋入伏线。芙蓉振华中学于1957年9月28日接受改制;柔佛昔加末华侨中学(昔华中学)董事部及赞助人在1957年10月27日的大会上跟随接受改制。同年年底,马来半岛的70所华文中学,除了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而变相改制以及振华和昔华接受改制外,其余保留为华文中学。

 

1960年8月13日,国会通过的《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简称《拉曼达立报告书》)规定:

(一)1961年起,政府不再举办初中会考和华文中学升学考试;

(二)中学的所有公共考试,只能以国语或是作为官方语文的英文为媒介语;

(三)本邦之中学,规定将只有“全部津贴中学”和“独立中学”两种,由1962年1月1日起,停止对所有不合格(不接受改制)的局部资助学校的津贴,独立中学可以继续存在,但须受政府教育条例之限制。

1961年10月21日,《1961年教育法令》在华社激烈反对之下通过,并将《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的建议赋予法律地位。这意味着全马41所接受局部津贴的华文中学,必须就接受改制或是成为独立中学做出选择。

政府为达到改制目的,采取了如下方法:(一)通过部长和马华公会领袖的影响力,同时印发宣传册子,不断说明接受改制的好处;(二)各中学董事会内的马华或亲马华分子配合教育部、新闻部和政府其他部门,加入劝说改制行列;(三)为了削弱华文中学对改制的抗拒,教育部长同意改制中学用三分之一的上课时间来教授华文;声明华校高中毕业生可升上马大中文系继续攻读大专课程;在下议院提议准许国民型中学开下午班,收容不合格学生等;(四)采取行动对付反对改制的华教领袖,如1961年驱逐教总顾问严元章博士出境,永远禁止加入马来亚联合邦。

1961年结束时,马来半岛计有54所华文中学接受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坚持不改制的只剩下16所。

5. 独大事件

1967年,马来西亚国会通过“国语法案”,把马来文列为我国唯一的官方语文。1967年9月21日,教育部长佐哈励宣布只有剑桥文凭或在马来西亚教育文凭的马来文试卷考试优等的成绩的学生,才能到海外大学(包括新加坡南洋大学)深造。这项新政策引起华社激烈反对,成为华社欲创办华文大学的导因。



 

申办独立大学过程






6. 集会用语事件

1984年10月10日,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教育局发出“全部小学校长在学校集会上必须以马来西亚语发言”的通令后,该局副局长表示有关通令并不适用于华印文小学。但在1984年10月27日,该局进一步发出“华小校长在一切学校集会上须用国语发言”的通令,激起华社强烈的谴责和抗议。

为促使当局正视这项违反国家宪法及教育法令的措施,1984年11月8日,董教总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召开“雪隆华小三机构联席抗议大会”。大会中,吉隆坡联邦直辖区40所华小三机构的代表,在教育部长备忘录上签盖,要求立即撤消有关通令。1984年11月10日,教育总监丹斯里拿督哈芝慕勒发出通令撤消上述措施。

 

7. “茅草运动”和“华小高职四一方案”

1987年,教育部委派不谙华文资格的教师到华小担任学校行政高职,引起广大华社激烈的反应,有关学校的学生家长在校前抗议及罢课。1987年10月8日,董教总联合华团和各华基政党在吉隆坡天后宫举行抗议大会。

 


1987年10月27日,政府援引内安法令,展开“茅草行动”,逮捕100多名与政府意见相左的人士,包括董总主席林晃昇、教总主席沈慕羽、教总副主席庄迪君、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主任柯嘉逊博士等文教界领袖,以及为数不少的政界、宗教界知名人士和民权运动工作者。同时也宣布了国内三家具有影响力的报馆停刊,即星洲日报、星报和祖国报。在各造协商下,政府当局同意华小的重要高职,除了课外活动主任一职者只需谙华语华文即可,不需强制有文凭外,其他各职,包括校长、第一副校长、第二副校长及下午班主任,均保留给具有正式华文资格的教师担任,即现称“华小高职四一方案”。

8. 小学新课程(KBSR)和3M事件

教育部为使小学生能掌握读(Membaca)、写(Menulis)和算(Mengira)的三项基本技能,于1980年编订小学新课程(KBSR)。1981年12月31日,教育部长拿督苏来曼道勿医生宣布: 

(一)3M计划中的华文小学除了华文和算术外,其他科目教材(人文与环境、道德教育以及音乐)皆以国文编写;

(二)音乐科里有50%是国语歌曲,另外50%是马来歌曲翻译的华文歌;

(三)华小将正式采用简体字及汉语拼音教学;

(四)华印小学从3年级开始教授英文;

(五)教师的教学指南及参考书皆以国文编写。

这项宣布中的第(一)及(二)项引起华社极度的不满和震惊,认为这项改革措施将导致华小
变质。董教总、各华基政党(马华公会、民政党及行动党)及华团就3M制华小课程纲要,发表联合声明、提呈备忘录及要求与教育部对话。董教总除了通过发表声明提出建议外,也曾数次致函教育部要求商谈有关问题,但都不被接受。1982年1月9日,全国中华大会堂及华团联席会议决定由各州中华大会堂与董教总成立工作委员会,筹组成立一个包括所有华人党团的“全国捍卫华教工作委员会”,以捍卫华小的权益。1982年1月28日,加影育华小学和士毛月新村华小的一年级学生家长不让子女到学校上课,以杯葛3M新课程的试行。

1982年,教育部为平复华社的不满情绪,就引起争论的3M纲要细则做出以下修改:(一)将国文教学指导手册及教材翻译成华文或淡米尔文;(二)除了原有的36首歌曲外,另增添10首学生的母语歌曲;(三)全部小学采用共同纲要,但不同源流的小学之课本与教材以个别语文编写;(四)以华文诗歌代替马来班顿。

9. 1985年“综合学校计划”(Program Sekolah Integrasi)

1985 年8 月5 日,教育部长阿都拉巴达威(Abdullah bin Haji Ahmad Badawi)宣布,将在1986年推行综合学校计划(Program Sekolah Integrasi),把各源流小学中不同种族和宗教的学生集中在同一个地方一起上课,以加强国民团结精神,并将甄选18所小学开始推行有关计划。 

1985年11月7日,教育部与董教总进行会谈。当时,董教总呈一份《反对综合学校》备忘录给教
育部长,备忘录指出:“政府对华、印民族语文、教育与文化的歧视,企图通过各种政策及行政措施来强行‘一种语文,一种文化’的同化政策是种族两极化的原因之一”。会谈中,双方同意以“学生交融团结计划”(Rancangan Integrasi Murid Untuk Perpaduan)代替“综合学校计划”。在学生交融团结计划下,各源流学校将联合成立一个包括学校董事会和家教协会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自愿参与在上课时间外进行的8项特定活动。

1986 年6 月,教育部分发《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指南》(Buku Panduan Rancangan Integrasi Murid-Murid Untuk Perpaduan)给各学校。根据参与该计划的学校反映,其效果相当不错。但随着教育部长换了新人,该计划就没有继续推行。

 

10. 1995年“宏愿学校计划书”(Rancangan Sekolah Wawasan)

1994年1月,马来西亚教育部长苏莱曼道勿(Dr. Sulaiman bin Hj. Daud)在推介《教育部主要工作目标》时,宣布教育部将在2000年时,把各源流小学建在同一座综合大厦里,以加强各源流小学学生的团结精神。他表示,这些学校将共同使用学校的设备如食堂、图书馆及礼堂等,不过师资与行政将完全分开。

1995 年8 月26 日,教育部长纳吉(Najib bin Tun Abdul Razak)第一次公开提出“宏愿学校”(Sekolah Wawasan)的名称,并指出政府将在第七大马计划下,在全国各地兴建“宏愿学校”。

 1995年12月间,教育部教育政策规划与研究出完成了《宏愿学校计划书》的草拟工作。根据《宏愿学校计划书》,宏愿学校基本上的概念与特征大致可以分为四点:

(1) 推行同一屋檐下学习的环境,让各族从小交融学习如何生活在一起,以达致族群之间的
认识与了解,进而促成种族和谐,达致国民团结的宏愿。

(2) 将两个或三个源流的学校建设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座建筑物里,各源流学生分开上课,各有独自的行政机构,但由其中一位校长充当不同源流学校的协调者。

(3) 学生将共享使用学校设备(食堂、草场、图书馆、礼堂、资源中心等),并共同举行周会或其它课外活动及节目,以求达到交流的目的。

(4) 所有源流在课堂外的使用官方/正式语文(bahasa rasmi)是国语(即马来文),并鼓励学生之间使用国语,以达致沟通的目的。 

 

《宏愿学校计划书》中第4.2条文非常明确地表明“在促成国家团结目标的努力中,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1956年《拉萨报告书》为基础的国家教育政策很清楚地申明了国家教育政策作为促成国民团结的工具的目的,特别是在学童间国语作为所有类型学校的统一教学媒介被看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及必须逐步全面推行。”换句话说,该计划的目的就是要“逐步实现以国语(马来文)为各源流学校统一的教学媒介”。


《宏愿学校计划书》列出3种方法,以实施该计划,即:

(一)建立设有两种或三种源流学校的新学校;

(二)把不同源流的学校合并在一起;或

(三)在现有学校里,增设其他源流的学校。

柔佛州哥打丁宜县的南亚学校是马来西亚第一所综合学校(integrated school),于1985年8月11日正式上课。这间学校由三所学校(马来文小学、华文小学和淡米尔小学各一所)合并,设在同一个校园里。1997年6月16日,教育部长纳吉亲临柔州哥打丁宜南亚综合学校,为宏愿学校计划主持推介礼,同时也宣布该校为宏愿学校的蓝本。2003年,七所宏愿学校建成(新建设),其中包括于2002年开课的首邦USJ15区的宏愿学校。

11. 2002 年英语教数理政策Pengajaran dan Pembelajaran Sains dan Matematik dalam bahasa Inggeris(PPSMI)

2002年5月初,吉打州古邦巴素巫统区部在代表大会上通过提案,建议教育部增加学校的英文
课,以及将某些科目改成英文教学,以提升国民的英文程度。紧接下来,马来报章就大事报道有关的课题,并建议恢复英文源流学校。而首相马哈迪医生和教育部长慕沙莫哈未也表示,若人民有需要,政府将考虑重新设立英文学校。

 

2002年5月8日,内阁针对恢复英文源流学校事进行讨论,并否决了这项建议,因为设立英校
不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2002年5月10日,首相主持巫统最高理事会议后,宣布从2003年起在小学一年级开始推行以英文教导数理的措施。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表示,首相这项提议暂时没有考虑在华小实施,而只在国小落实。与此同时,另一位教育部副部长阿兹三苏汀也表示,在开始阶段,教育部希望先在国小推行英文教数理的措施;至于华小和淡小,若各造接纳,教育部可以考虑这样做,总之,政府将根据人民的意见作决定。

2002年6月15日,首相宣布,从2003年起,政府将在小学和中学每一个年级同时以英文教导数理科。首相解释,这项措施是必须的,如果只从小学一年级开始,那政府就必需花11年的时间才看到成果。首相也重申不会恢复英文源流学校,因为英校的存在将使马来文走向绝路。

2002年7月19日,教育部长正式宣布,从2003年起在全国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及大学先修班第一年全面以英文教授数学及科学。部长也表示,配合这项措施,2003年开始在政府各项考试中,数理科将同时以国英文出题,学生可选用其中一种语文作答。不过,从2008年开始,教育部在各级考试中将全面以英文出题,考生必须以英文作答。至于华小和淡小是否同时落实这项措施,部长表示尚未有决定。他表示这是政治课题,必须交由国阵理事会讨论再作定夺。

2002年10月22日,首相召开国阵最高理事会议后宣布,国阵成员党原则上同意在各源流小学以英文教授数理。不过华小所进行的方式将不同于国小和淡小。国阵华基政党被指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提出在华小推行英文教数理的最佳方案。

 

2002年10月31日,首相召开国阵最高理事会议后,宣布“2-4-3”方案,即华小一年级将上2节英文,4节数学用英文教学及3节科学用英文教学。在此方案下,华小也保留6节数学用华文上课,3节科学用华文上课。首相表示,这是国阵成员党,包括巫统和马华互相让步所达致的方案。

2003年新学年,各源流小学一年级开始实行以英文教授数理的措施。这当中,英文、数学和科学的节数分配如下:

(1)国小:保留原有的8节英文课;原有的7节数学(马来文媒介)全部改用英文来教学;2003年新增设的3节科学全部以英文教学。

(2)淡小:2003年新增设2节英文课;原有的7节数学(淡米尔文媒介)全部改用英文来教学;2003年新增设的3节科学全部以英文教学。

(3)华小:2003年新增设2节英文课;数学由原本的7节增加至10节,其中6节用华文教,4节用英文教;2003年新增设6节科学,其中3节用华文教,3节用英文教。

从2003年开始,国小和淡小一年级每周节数从以前的45节增加至46节;而华小则增加至50节。此外,教育部也鼓励各源流小学根据本身的能力,在其他年级以英文进行数理的教学。2004年新学年,各源流小学一年级及二年级同时以英文教授数理。华小则继续以“2-4-3”方案进行英文数理的教学。

2006年新学年,教育部开始在小学四年级推行英文教数理的措施,其中在华小则推行“6232”
方案,继续以华语和英语双语教授数理科。“6232”方案是指6节华语教授数学,2节英语教授数学,3节华语教授科学及2节英语教授科学。政府规定2008年开始,国民小学和淡米尔文小学UPSR数理科考试媒介语是英文,但是华文小学UPSR数理科考试语文则以双语出题,即英语和各自的母语。

 

基于英语教数理科不但不利于学生的学习,而且也边缘化各源流小学使用各自的母语作为数理科教学用语的地位,因此,各族群文教团体通过各种管道,要求政府废除这项违反教育原理的教育政策。其中在马来社会方面,以马来文教团体为主的“废除英语教数理联盟”(Gerakan Mansukan PPSMI)于2009年3月7日,号召近万名支持者在国家皇宫外举行大集会,并呈交备忘录予国家最高元首,以要求废除英语教数理科政策。此外,董教总继续坚持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的立场,同时也结合国内主要华团的力量,包括华总、校友联总、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留台联总和马来亚南大校友会一起向政府争取恢复各源流小学以母语作为数理科唯一的教学媒介语。

2009年7月8日,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宣布废除中、小学以英语教数理科政策,以从2012年起分阶段让各源流小学恢复以母语教导数理科,而中学阶段的数理科则恢复以马来文进行教学。

文章来源:

教總  林連玉基金  校友聯總
聯合整理  第九版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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